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0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陕科发〔2019〕7号 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科技局,西安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、榆林、安康高新区管委会,各有关单位: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落实“五新”战略任务,发展“三个经济”,紧扣追赶超越和“五个扎实”要求,坚持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,找准影响和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、短板和弱项,深化军民、部省、央地融合创新,省科技厅在充分征集社会需求的基础上,编制了2020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。现就征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计划类别 (一)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:一般项目、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。 (二)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:一般项目、重点项目、杰出青年项目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(指南单独另发)、企业联合基金项目(指南单独另发)。 (三)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:科技成果转化计划、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、科技企业培育计划(后补助,明确条件要求)。 (四)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:软科学研究计划、科技创新团队计划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。 二、申报要求 (一)项目申报单位。陕西省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(指南发布之日),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、运行管理规范、科研诚信良好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其他社会组织等。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,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,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,明确协议签署时间。 (二)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,科研信用记录良好,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。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。 1.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; 2.指南发布之日起未办结验收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(项目负责人是或者申报类别是杰出青年、科技创新团队、青年科技新星的除外); 3.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,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; 4.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; 5.项目负责人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。 (三)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。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,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。 (四)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(附件)。 三、申报程序 上述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“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”(http://ywgl.snstd.gov.cn)进行网上申报。 (一)项目的申报和推荐,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,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。 系统填报时间:2019年6月24日9:00至2019年8月6日17:00(以项目申报单位提交时间为准) (二)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,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,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。 (三)项目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(直报单位除外)逐级审核,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后,生成项目申请书(电子申报材料,带有条形码和水印)。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。 (四)实行无纸化申报,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(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)。 (五)项目申报单位、项目参与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,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。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要求,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,杜绝夸大不实,甚至弄虚作假。如发现信息不实,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。 四、其它事项 (一)有关推荐部门说明 1.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科技局,西安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、榆林、安康高新区管委会,西咸新区管委会,省卫生健康委员会,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为推荐部门。 2.中央在陕及省属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院、其他科研事业类单位直接报送(医药、卫生健康领域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荐报送)。其余单位按照属地原则,由当地推荐部门推荐。 3.陕西科控集团所属科研院所及其子公司由陕西科控集团推荐申报。 (二)申请预算说明 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。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(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),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(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)。 (三)其他说明 1.重点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、科技创新团队;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国际合作基地;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必须依托陕西省及国家重点实验室;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省级科技智库或软科学研究基地。 2.重大应用型、市场导向类、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以企业为主导进行申报。企业申报原则上应是规上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,或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业。 3.鼓励民营企业、支持军工配套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。 4.申请重点研发计划(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)、基础研究计划(重大、重点、杰青项目)、科技创新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进行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。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常年开放,评审专家原则上只从专家库中选取。 5.重大重点项目不附查新报告,在确定立项前由省科技厅委托机构统一查新查重。 6.鼓励联合省外、港澳及台湾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。 五、联系咨询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电话:029-87294281,8177339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:400-161-6289 (一)省重点研发计划 一般项目、重点产业创新链(工业领域)联系人:(高新技术处)武鹏、魏煜欣,电话:029-81294883 一般项目、重点产业创新链(农业领域)联系人:(农村科技处)李艳杨,电话:029-81770897 一般项目、重点产业创新链(社发领域)联系人:(社会发展科技处)郑会娟,电话:029-87294140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联系人:(对外合作与交流处)王莹,电话:029-81294887 (二)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联系人:(基础研究处)高云,电话:029-81129231 (三)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联系人:(成果转化处)刘延军、杨宝林,电话:029-81294835,81129212 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联系人:(区域创新处)黄云良,电话:029-81294670 科技企业培育计划(后补助)联系人:(区域创新处)许海晗,电话:029-87292778 (四)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科技创新团队联系人:(人事处)周莹,电话:029-81776101 软科学联系人:(政策法规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)乔顺利,电话:029-87294265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联系人:(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)张新楼,电话:029-81294773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1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