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程系学生收费管理办法(试行)
为了规范本系管理有关学生代办费用,根据2010年3月22日系务会议讨论, 特制定本办法。根据工作实际调研,我系学生代办费用项目大致四项:班费、补考费、社团费、考证费。
一、班费
1、在学院规定范围内收费。
2、班费由班委会管理,用于班上各种班团活动。
3、班费由辅导员负责审查收支情况,学工办监督。
4、班费做到月清期结,账务公开。
二、补考费
1、在学院规定范围内收费。
2、由教学办提供补考科目、人数、以班为单位由学生干部收交系办 。
3、补考费专用于补考工作:含命题、阅卷、监考、考务、上结等各项费用。
4、如有结余,做为系上积累资金。
三、社团费
1、在院学生处,团委指导下按核定标准收费。
2、每项收费社团需提出申请,经由系学工办、院团委审批后收取。
3、社团费专款专用于社团活动费用。
4、社团要建账,学工办监督收支情况,做到月清期结,账务公开。
四、考证费
1、按建设厅要求依实收费、依实支取。
2、关于教师的辅导费、培训费、考试费、工作人员加班费都由建设厅支取。
3、收取开票,上交索票,作为收费凭据。
4、考证费做到一次一结算,账务公开,透明清楚。
五、补充说明
1、班费、学生社团收费自主安排,规范管理。
2、补考及考证工作应该先行报出各种计划及预算,按制度执行,收支两条线,严格把关,规范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