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院级技能大赛工作的预通知
各院、部:
为强化学生专业技能,提高学生职业能力,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国省技能大赛,根据国省技能大赛有关要求及学院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学院决定举办2021年院级技能大赛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为了加强院级技能大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学院成立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。组成人员如下:
主任:杨卫军
副主任:杨新宇教务处处长
委员:各院部院长主任
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劳动实践教育科,负责技能大赛日常工作。
二、赛项设置
各院部根据2020年、2021年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、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及陕西省选拔赛、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(一类赛)及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(一类赛)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设置有关要求,自行确定拟设赛项。专业无对应国省A类赛项的,可参照相关行业赛或专业实际,自行确定1个拟设赛项。
三、参赛资格
我院2021年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均可报名参赛(五年制高职学生须为四、五年级学生)。
四、竞赛安排
(一)准备阶段(9月23日—9月28日):各院部成立执行委员会,制订技能大赛工作方案、赛项规程和各赛项训练计划,做好竞赛准备、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。
(二)比赛阶段(9月29日—10月22日):各院部组织做好承办赛项初赛、决赛工作,10月22日前完成大赛工作。
(三)总结阶段(10月23日—10月31日):各院部认真总结本单位2021年院级技能大赛工作,学院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院部、获奖师生予以表彰奖励。
五、奖项设置
大赛按进入决赛选手队数的10%、20%、30%分别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专业人数在200人以下的赛项,决赛参赛队不超过10队;专业人数在200人至500人的赛项,决赛参赛队不超过20队;专业人数在500人至1000人的赛项,决赛参赛队不超过30队;专业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赛项,决赛参赛队不超过50队。在校生组队队数不足10队的赛项,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赛项,可参加专业大类设置的相关赛项。
六、竞赛经费
(一)大赛所需费用按照学院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,竞赛所需耗品、耗材以及奖励费用从实践教学经费和技能竞赛经费中列支。
(二)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参照学院《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》(咸职院字〔2020〕221号)有关规定进行计算。
七、几点要求
(一)学院举办2021年院级技能大赛,旨在为2022年国省技能大赛培育项目,选拔优秀选手。各院部应从学院创建全国一流、国际知名职业大学的高度充分认识大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
(二)各院部要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科学设计赛项,认真制定规程,精心组织实施。拟设赛项对接国赛省赛相应赛项进行设置。各院部于9月28日前将大赛拟设赛项(见附件)报教务处劳动实践教育科审核备案。
(三)各院部要认真做好赛事的各项准备工作,择优选拔责任心强、技能精湛、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,精选优秀选手,合理安排时间,有计划组织比赛,确保大赛工作有序进行,达到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的目的。
(四)院级技能大赛奖励由各院部参照学院有关规定自行奖励,所需费用从技能竞赛经费中列支。各院部于10月23日前将大赛奖励方案报送教务处劳动教育实践科审核。
附件:2021年院级职业技能竞赛拟承办赛项统计表
咸阳职业技术学院
2021年9月23日
附件
2021年院级职业技能竞赛拟承办赛项统计表
承办院部: 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序号 |
专业大类 |
赛项名称 |
面向专业 |
参赛形式 |
拟设参赛队数 |
比赛时间 |
比赛地点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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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体赛 或个人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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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赛…… 决赛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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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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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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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参赛形式填写个人或团体